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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年记 | 浙检第三检察部这一年有哪些“必杀技”“软实力”,让他们啃下这些职务犯罪“硬骨头”

浙江检察 2021-04-27

第2322期
供稿:第三检察部文字:史  隽

导语


2019年4月2日,浙江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,组建了十大检察部。一年来,十大检察部的工作是如何推进的?成效又如何?从6月15日起,浙江检察新媒体推出系列策划,带大家逐一了解十大检察部的“周年记”。






第三检察部



监察体制改革后,检察机关原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、机构、人员整体转隶至同级监委,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大局中还能否有所作为?面对疑问,省检察院在去年内设机构改革中专门设立第三检察部,即职务犯罪检察部,且看一年后他们交出的答卷。

啃下了一个个“硬骨头”



这一年,他们披荆斩棘,啃下了一个个“硬骨头”,一组数据说明了一切。


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97人,同比上升21.3%,其中县处级干部80人、厅局级干部13人,省检察院直接受理省监委移送的林康、诸葛慧艳等省管领导干部10人,已提起公诉9人。

新冠疫情期间,徐敏、邵健儿在东阳市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,对省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。

面对成绩,他们没有故步自封,依然继续昂首前行。为集中把关案件质量,统一起诉标准,该部建立 “保护伞”案件上级检察院逐案审查把关机制,对滨江虞关荣涉黑团伙“保护伞”等34起案件直接挂牌督办,推动形成扫黑除恶“破网打伞”强大声势。

2019年,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步介入滨江虞关荣涉黑团伙“保护伞”系类案件监察调查活动。

同时,全面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力度,协调舟山、宁波司法机关对陈祥荣、陈景飞等省管干部受贿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,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,全省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、确定刑提出率、法院采纳率均大幅提升

出台了一系列“必杀技”


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该部在贯彻落实省委《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的同时,积极推动省级层面出台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专题会议备忘》、《关于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》等重要文件规定,推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取得新成效。


研究起草办理监委移送起诉案件工作规程,修订完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,制定出台案件要报办理工作规定和敏感信息发布规范,着力提升自身工作规范性。


组织召开全省条线座谈会,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办案思路、重点和抓手。开展全省条线案件质量评查,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价体系,商省监委、省公安厅共同研究优化办案衔接机制。

提升了一层层“软实力”



本领过硬才能直面挑战。该部坚持以党建促队建,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,努力打造“四个铁一般”的职务犯罪检察铁军,确保办案人员具备绝对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

受案后三日内要完成文书开具、强制措施执行、异地羁押、提审讯问、信息发布等大量工作,需要承办检察官和其他人员协同配合,整个部门在办案实践中形成互帮互助、主动补位的良好氛围,团队凝聚力强。

第三检察部主任王菊芬、副主任徐敏指导下级检察院办案。

对省监委办理的每起职务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,确保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在移送起诉前,逐案做好诉前把关、庭前指导、案件协调等工作,全员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在实战中稳步提高。徐敏被授予“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”荣誉称号(←点击看详情),楼丽、付杰分别被记个人二等功和三等功。


相关链接:【走进浙检十大检察部】第三检察部:负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


视频:王凤虹

编辑:章逸梦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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